王晶短剧出品方成老赖:借款30万不还,被申请强制执行
4月10日消息,新腕儿获悉,知名导演王晶进入短剧行业做的第一部短剧《亿万傻王子》出品方之一星现因借钱不还最近成了老赖。
11月26日,新腕儿报道,大导演王晶进军短剧,《亿万傻王子》开拍,从开机现场可以看到北京星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出品方之一。
3月27日,新腕儿对王晶高亚麟等影视名人短剧成绩单进行了大盘点。
整体来说,王晶的第一部短剧《亿万傻王子》没有一炮走红,现在却被出品方之一的星现借款不还抢了风头。
到底是怎么回事?
新腕儿拿到了关于原告雨信和被告星现的借款合同和法院二审判决书。
先看借款协议。
星现向雨信借款30万元,借款期1个月,担保人王某某。
双方约定打款账户均为对公账户,担保人王某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借款协议三方个签字盖章。
从借款协议来看,就是两家公司之间的对公借款信息,还有一名叫王某某的自然人担保。
雨信公司负责人杨先生表示,经过朋友介绍认识的星现,这家公司拿王晶背书,一直想让杨先生投资星现公司和该公司制作的网剧,并且中间安排了和王晶的多次见面,但因为杨先生对行业不熟悉就没有参与投资,后来网剧开机了,星现说有资方临时撤资有几十万元的缺口,找杨先生帮忙拆借30万元,一个月就能还上。
杨先生碍于面子,想着是借款而不是投资,双方于是签订了借款协议,还款时间约定为1个月,不过目前已经过去近两年,这笔款项仍然没有还给雨信公司。
雨信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星现和担保人王某某还款,一审法院判决星现还款,但星现表示不服,对此进行了上诉。
今年2月份,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终审判决,驳回了星现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星现作为借款方,需要按照合同还款。
我们来看看二审判决书。
你敢信吗?借钱的一方表示不服,提起了上诉。
根据借款协议显示的内容,星现和雨信就是合同相对方,所以,这两家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是真实有效的,但星现提起的上诉理由就比较啼笑皆非了,以无任何业务合作沟通,并且否认存在合同关系。
担保人王某某倒是实在,表示愿意承担还款责任。
可星现公司的上诉理由,这是在羞辱谁的智商?
二审法院表示认可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星现的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按照合同还款,还有利息、违约金和其他诉讼费用。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也就是说,星现公司必须得还钱了。
这事儿看到这里,情况就很清楚了,借款合同真实有效,法院二审判决支持原告雨信的诉讼请求。但是吧,被告方星现和担保人王某某在输掉二审后并没有还款的意思。
雨信公司被迫申请强制执行。
雨信公司提供的申请强制执行信息。
新腕儿又从企查查查询到了星现公司的强制执行信息。
雨信先是申请了对星现和王某的财产保全,冻结了相关额度的财产,在二审胜诉后,随后发起了强制执行申请,要求两名被告还款加利息一共345750元。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借钱还钱,天经地义。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有人可能会问了,这事儿跟王晶啥关系?
从合同上来说,确实没关系。但从具体事实关联来看,星现的确是王晶短剧《亿万傻王子》的出品方之一,原告方也表示和王晶多次见面,但可以肯定的是,王晶不是本案原被告当事人的任何一方。
事情不大,白纸黑字借款协议、加上法院都终审判决了,不还钱我们是没想到的。这事儿也给业界和从业者留下了一些教训。
一是不要借款给任何外人。如今的环境,借钱不还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你自己不崩溃,还是拒绝那些泛泛之交的借款请求,得罪了就得罪了,他们本就是沧海一粟。也不要贪图利息,说不定人家图你的本金。
自己亲戚的借款请求看着来,本着救急不救穷为首要原则,如果是借款创业,那最好拒绝,回头给你霍霍了也不还你。有多大能力创多大业。
二是合作之前,多使用公共查询工具查询相关公司的工商信息,查看是否有相关诉讼,以及被执行的信息,和健康公司合作,不要和带病公司合作。
三是不要轻易投资网剧、短剧。这个行业里面做得好的企业只是微利,不是暴利,更多的是亏到倒闭,当心投出去了打水漂,而且影视制作环节猫腻更多。
比如一部短剧和你说制作费用50万,你看了剧本和导演很有信心,50万全部自己出了,但是实际上在筹备环节就会被人扣走10万,剩下40万承制,原本该50万的制作水准,现在立刻降到40万的水准。你看你投了50万一毛钱还没有回本,筹备方已经先一本万利回了10万。最后片子没火,你可实打实亏出去50万,而且收不回来,这可不是借款,打官司到天王老子那都没用。
而且导演可能都不是之前说好的人选,而是给你换了个外包。
永远不要去赚你认知以外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