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薛之谦」一个人的事
大过年的,这事要说吗?
还是再说一遍吧今天。
毕竟。
从《飞驰人生》。
到《飞驰人生2》。
从贾玲的《你好,李焕英》。
到今年的《热辣滚烫》。
这个现象没有得到更正,反而愈演愈烈——
屏摄。
有粉丝,有影迷,更可悲的是甚至连业内人士也毫不在意。
说了有用吗?
那为什么还要说?
Sir也这样怀疑过。
但,不断重复的意义或许就在于,不要让某一天,非正常占据了主流,竟然也被当成了正常。
01
一定要屏摄吗?
今年屏摄话题的讨论度,被薛之谦推上高潮。
2月15日,薛之谦发布了一条支持《飞驰人生2》的微博,但配上了屏摄照片——
许多网友在留言中提醒,这样的做法不妥。
但薛之谦似乎并不觉得理亏,并且在不久后发出一条打油诗微博,暗指网友多管闲事。
薛之谦作为圈内人。
也不否认他是为了给电影捧场。
但我们想问,一定要用屏摄的方式吗?且不说这种做法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就单说宣传效果。
这是他拍的——
这是电影的官方海报和剧照——
请问哪一种更能体现电影的热血和动感?
画面模糊,蜜汁角度,光线昏暗……这种屏摄照片就非晒不可?
Sir确实不懂了。
怎么有人对自己的摄影水平如此自信。
用这样的照片安利《复联4》:技术华丽。
△精心挑选出了九张,谁知道在电影院里拍了多少张......
《复联4》真的会开心吗?
想象下,闺蜜把你的丑照发朋友圈,你想不想打人。
还有文艺片也不能幸免。
奥斯卡最佳外语、戛纳金棕榈奖双料提名的《何以为家》,影片结尾男孩对着镜头的笑容,作为所有情感的总结。
但有人总能在最感人的时刻,一秒抽离——
掏。出。手。机。
咔。嚓。
微博搜索“何以为家”,你会看到不同角度,不同机位,不同配文。
但同样模糊、同样丑陋的屏摄照片。
他们都是被这笑容催下热泪的业余摄影师。
他们,表达“热爱”的方式是如此整齐划一。
但真的。
打开豆瓣吧,高清照片有的是。
也许有人会说。
“拍它也是为了去安利给更多人,对电影好不是吗?”
讲真,这份心意,没人领情。
因为会被“剧透”“屏摄”召唤来的,除了票房,更多的,是票房黑洞——盗版。
02
目前无人纠察,但不代表屏摄合法
有人会说,拍一张照至于吗?
反正我已经买过票了。
但抱歉。
电影票只是购买的观影服务。
201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央视电影频道的《每日影评》曾经请来了专业律师,进行过科普。
最常见的。
只拍彩蛋不拍正片行不行?只拍照片不拍视频呢?拍了只发朋友圈,或者干脆不发呢?
律师说——
以上均属于侵权
龙标亮起,观众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机拍摄
还有,关于权益——买了票不等于可以拍。
我们是购买了一个
单人的观影的体验的服务
而不是说我们买了电影票
我们就可以
去拍电影的内容
并且去做一个传播
关于“宣传”——
如果若干个网友每人拍一帧不同的影片照片发在网上,如果流传得足够多,就可能构成对于该片内容的泄露。
最后正如律师强调的:不能拍摄是底线。
必须坦率地说,目前的法律实践而言,电影院屏摄、上传,暂时还不会有明确的处罚。
但屏摄的问题,仅仅关于法吗?
法律之外,还有公德。
比如我们从小都知道不能随地乱扔果皮纸屑,这属于公德范畴,如果违背了不一定受到法律处罚。
但不代表你可以觉得这是对的,还堂而皇之地在社交媒体上晒出来,以此为荣。
公德的存在,是为一帮遵纪守法的人聚在一起,提供一种更文明,更有序的保护。
而屏摄,一直是“观影公德”摒弃的陋习。
2000年,杨德昌带着《一一》,回到母校交通大学办台湾首映。
电影开演后,有个记者在银幕前举起摄像机,准备拍摄一些观众反应。
杨德昌直接爆粗:“我操你妈的逼!”
随后,冲了过去,拳打脚踢把他赶出电影院。
必须承认,在维护观影文明上,我们太“文质彬彬”了。
在台湾,戏院影厅内严禁各种拍照、录音、录影等未经授权的摄录行为。
一旦触犯,将会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
美国超过41个州有禁止在影院内屏摄的法律规定,违法者最高会被判处3年监禁。
2013年,美国电影协会(MPAA)曾发布过一个《防范电影侵权实践指南》(BestPracticestoPreventFilmTheft)。里面特别为影院员工给出了处理屏摄者的建议:只要有人面对银幕打开了照相模式,就可以直接通知警察。
《灌篮高手》国内上映时,不少人“爷青回”,情怀打卡。
但如果实在日本观影,请当心了,情怀可不是你开脱的理由。
日本规定——
“在电影院内拍摄电影或录音是犯罪行为。依照法律,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或1000万日元以下罚金。”
而在影院拍摄,也被叫成“映画泥棒”(电影小偷),是不文明的偷盗行为。
不少日本影视剧都拿这个电影小偷当梗。
△《银魂完结篇:永远的万事屋》
或许我国的法律还没有如此严格地执行,来禁止影院屏摄行为。
但还是那句话——
不代表这么做有多么得体磊落。
只不过是侥幸逃脱。
如果再有人跟你争辩“屏摄”“喧哗”不违法为什么不能做,Sir建议你直接把电影票根甩过去。
就算不违法,但也绝不提倡。
03
损失的只有片方吗
说到底。
对于屏摄党,Sir不想只聊对错。
越是绝对的对错。
越有可能稀释掉每个人本该拥有,本该珍视的情感。
《何以为家》屏摄微博,Sir还刷到了一条蛮可爱的。
屏摄非常不对
实在被最后一笑暖到心里了
但你没有疑虑吗?
在收获感动时,为什么要把自己从眼前的美妙中抽离,转而拿起自己的手机?
这样的悖论,从手机摄像功能的普及,社交网络的兴起就一直存在——
记录感受的,是机器,不是大脑。
收获愉悦的,是点赞,不是体验。
还有《灌篮高手》。
情怀,到底是用粗糙的照片,在朋友圈证明自己“看过”,收获的点赞。
还是在大银幕面前,心无旁骛地于画中人物神交?
当场上的比赛争分夺秒。
每一次掏出手机,都是精彩的流失。
而举起的手机屏幕,都会给旁边和后方聚精会神的观众造成干扰。
那些画风微小的变化:最后一分钟快攻,可以看见漫画版的凌厉线条,不再是圆润的CG动画;传说中被砍掉的包子脸,也曾在宫城的回忆里短暂出现……
以上,可能只在电影里闪过半秒。
以及只有骨灰级粉丝能会心一笑的暗号:场边角落里出现的,来观战的海南队球员;场边默默站着一位厚嘴唇的鱼柱……
不投入根本看不见。
不止画面。
还有声音——Sir在比赛中场休息时看见有工作人员擦地的画面,回来之后就发现鞋子与木地板摩擦的声音也更清脆了。
这些,怎么可能被一张手机照片记录和传递?
你失去的。
也不会在日后翻看手机相册时找不回来了。
04
影迷的真心不该被这样嘲弄
关于屏摄行为,这么多年一直在呼吁请停止,不一定能说服每一个人。
但这次更让人意外的是。
部分行业和圈内的人,却在“默许”这种行为。
薛之谦微博引发争议后,后续粉丝入场控评,指责网友是制造矛盾,还试图为屏摄行为“正名”,把这当成是一场“反黑”大战——
而且。
屏摄行为今天的愈演愈烈,某种程度上,也和业内的纵容有关。
过去只是拍照发发朋友圈。
现在呢,有了短视频,开始整段拍摄传播。
现在Sir就已经看到了好几个片段在流传,比如《热辣滚烫》李雪琴当“小三”。
贾玲的完整蜕变亮相。
△怎么还结合着整段屏摄解说起来了呀
雷佳音听证会现场。
沈腾最终胜利时分。
还有赵丽颖、刘德华的高光时刻。
这是什么?
放在过去,就是枪版啊,是电影行业严厉打击的行为。
只不过现在碎片化短视频时代,变成了“片段枪版”。
对电影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
不仅提前剧透,还泄露了关键戏份。
不少观众表示,没走进电影院,感觉已经在短视频上看完了《封神》《孤注一掷》《热辣滚烫》……
但吊诡的就在于这。
由于今天短视频的传播力强,是电影宣传的一个重要阵地,因为偏方依赖于一部分的“自来水”,对屏摄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还记得《隐入尘烟》的破圈,就来自于短视频的传播和话题发酵。
有合理的。
比如模仿片中情节,大家纷纷效仿“印花”。
但。
当时有多少视频,都是来自电影院的屏摄,把剧中最苦、最煽情的部分截取到网上。
乃至到了现在的薛之谦,他理直气壮的一点是——
我帮忙宣传,人家导演都感谢了,你们跳什么脚。
这不就是最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地方。
当我们在努力普及屏摄不妥的常识,试图构建一种良好的影迷秩序,让电影行业更可持续发展的时候。
行业内部,却开始松懈和妥协。
影院也没有足够的人力制止。
因为许多人一年也就看一两部电影,如果不让拍照打卡,就相当于“赶客”。
至于损害电影版权?那是片方的事。
片方呢,也不那么愿意制止。
在电影上映初期,话题和传播当然是多多益善。
而且这个时候出来制止屏摄,难免会被一部分人是为“教育顾客”,引起舆论反弹,所以也不想出头。
当利益的最相关方,也不主动维护自身利益时。
我们的呼吁,多少被赋予了一层荒诞的色彩。
所以Sir也不知道,这样的文章写了还会发挥多大作用。
Sir甚至有点悲凉。
今天,2024年2月16号,我们的春节档票房超过70亿,冲到史上第二高。
但我们还需要就这么一个电影院常识反复辩论。
且中间大部分夹杂的,是电影之外的节奏,情绪,甚至于饭圈权力的戏码。
但不管如何,该说的话还是要说。
电影,不光是一种网红打卡点。
也是打开一扇门,让另一个世界的光,照进我们的现实。
请全身心地,迎接。
在这场黑暗的聚会中,银幕,应该是唯一光亮。
不要屏摄。
请不要屏摄。
请你不要屏摄。
如果连屏摄也成为常态,那么电影未来不知道还会跌到什么样的底线。